好像知道了越多,參與的越多,就越捨不得。漸漸的好像在某一些東西裡找到讓自己可以更平靜而不焦躁的方式,可是又很容易的就會睡不著。
古人說敬鬼神而遠之,我想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現在就像是傷口結痂,裡面化膿,不把他給擠出來就不會好,也不痛快一樣。突然覺得轉身之後,隨便放過的只會讓自己更難過。人總是對於未知的事情感到擔心害怕,猜測,恐懼,跟懷疑?但伴隨的卻可以是相信,相信這些擔心害拍跟猜測懷疑的,一切一切都是如同他無法得知的那樣一般。所以,對於哪些無法顯現出來的,我實在很難相信所無法感應到的感受跟知覺。
我試著沒辦法好好理解,我想試著回到即科學又哲學當代的現象學來看這些事。
回到最單純的事物本身來看,對於這些沒完沒了的一切,是不是反而不該尋著那些解釋的方式而窮追猛打下去,將它們好好的放下,存在的就不再去討論了,用所謂的平常心去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進而發現看到的這些一切一切根本沒有改變,和之前不同的是先被看到的我們視為理所當然,而現在看到的卻是事物本身顯現了什麼?
這些看起來清楚的不見得是客觀的,我們常常好想把把多事情嚴重的受限在我們所謂的理性哪些什麼所謂的真理,什麼理性與感性這些鬼話對我已經不據有太多的意義了,什麼事實性都無法阻擋這些偏差,唯一只能用知覺感受這些的存在,慢慢的讓這些事件或事情自己慢慢的顯現出來,然後不多作描述跟解釋。
回歸到事物本身。
這些事件或事情他們的本質有可能以我們看起來所知道,所理解的形式來顯現出來。不過反過來說,這些顯現出來的總是有許多的保留,像同一個事實或真相可能會有多重的方式來表達,來顯現出來,但最後真實的本身根本就不等於這些顯現出來的樣子。
不然為什麼事情的真相往往不只有一個,兇手永遠都幾乎都是罪不像兇手的顯現出來,感覺出來的都是那些有所保留的部份與整體,顯現與未顯現出來的,變成致命釐清的關鍵。那些環節根本脫離不了整體的存在而呈現出來。(就跟音高無法存在獨立於聲音之外,視覺就是無法獨立眼睛之外而存在的東西,可是它可以被感覺甚至是被知道,被認識。)
這些所有的對象物都是被我們感覺出來的,不是編造出來的。這也是為什麼事物,對象不變,意義竟然可以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