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聽表演
老諾搬了地方換了名字了
在聽音樂的時候沒有太多的感覺
仔細聽他的音樂跟KEYBOARD的表現方式外
只覺得地方有點小音響太大聲了 讓我感到耳朵有點不舒服
在聽音樂的時候只剩下一些想法在奔跑
奔跑著還可以做的事情
還沒做的事情
然後不知覺在這個區域就會看到黑色的偉士牌
和手上煙疤的一些種種影像
然後發現自己越來越來越來越來越貪心了
一個人到底渴望能想做多少事?
是非常貪心
貪心至極
看著熟悉的地方
想到熟悉的人
貪心可以是為了想連死去的人的份都一起活下去嗎?
這樣我才會覺得死去的人用另外一種方式繼續活著